表7-1-16-眼科(临床技能评分标准表格)
《表7-1-16-眼科(临床技能评分标准表格)》是一份护理资料,检查右眼:检查者右手持检眼镜,右眼观察眼底;将检眼镜镜盘屈光度转为+8~+10D(检眼及受检眼均为将检眼镜镜盘屈光度转为0D,或根据检查者和患者的屈光状态调整镜盘屈光度。
表7-1-22-眼科(临床技能评分标准表格)
《表7-1-22-眼科(临床技能评分标准表格)》是一份护理资料,滴散瞳剂后嘱患者闭眼等待30分钟调整患者位置,使其视线与检查者视线高度相当试戴最后的屈光度数,分别测量两眼的矫正视力试戴最后的屈光度数,分别测量两眼的矫正视力,并记录结果、测量

